2024-09-13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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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人善举,最抚人心。2024年9月5日是我国第九个“中华慈善日”,为此,南充市慈善总会特推出四篇慈善推文,带领大家更加了解《慈善法》的内容及其精神。本期我们将带领《慈善法》进入校园,推动学生群体学习《慈善法》,积极参与社会公益,传递正能量。
《慈善法》与校园
第一章 第三条
本法所称慈善活动,是指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,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:
(一)扶贫、济困;
(二)扶老、救孤、恤病、助残、优抚;
(三)救助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;
(四)促进教育、科学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等事业的发展;
(五)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,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;
(六)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。
第九章 第八十八条
国家采取措施弘扬慈善文化,培育公民慈善意识。
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当将慈善文化纳入教育教学内容。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培养慈善专业人才,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慈善理论研究。
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慈善公益宣传活动,普及慈善知识,传播慈善文化。
大爱无声声自远。慈善的种子终将会如蒲公英一般随风播散,扎根在社会的各个角落。愿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,点亮道德之光,汇聚社会暖流。